[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1-000005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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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11-05 | [ 公开日期 ] | 2020-11-05 | [ 有 效 性 ] |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郯城县坚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将普法与依法治理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以法治思维谋划基层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突出问题,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社会矛盾,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从管理向治理的转变。
一、着力构建“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体系,领航基层治理方向
“五纵”,即在各乡镇(街道)成立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乡镇党政工作机构配备法治联络员,社区配备法治副书记,村居配备法治召集人并设置村民法治活动小组。全县13个乡镇(街道)均成立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下设执法、守法普法和村民自治指导3个协调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抓好总体谋划、督促落实,加强与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沟通配合,合力推动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截至目前,郯城县乡镇党政工作机构共配备119名法治联络员,社区配备126名法治副书记,村居配备616名法治召集人,村居和居民小区分别设立法治活动小组804个、343个,重点培育一批以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每户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法治化;“五横”,即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配备法治监督员,中小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医院(卫生院)配备法治副院长,企业配备企业法治副经理,行业(组织)配备法治联络员。依托县级法治人才库、法律顾问、法治工作专门人才优势,在学校、医院、企业等行业部门聘任法律专业人员,作为副职参与日常法律事务管理,具体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协助建章立制、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审查把关。截至目前,郯城县共配备了法治副校长55名,法治副院长22名,法治副经理88名,推动了行业系统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依法开展。
二、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活动,夯实基层治理地基。
经常性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根据不同群体实施分类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抓关键少数,推进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各类主题班次的教学课程及国家工作人员初任、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教育引导他们在学习实践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自觉带头守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有效实施基层社会治理。抓关键群体,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做起,将法治课程纳入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实现教学计划、学习教材、任课教师、教育课时“四落实”,在青少年中形成崇法尚法的良好氛围。抓关键基础,组建以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为成员的普法讲师团,紧密围绕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以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切实提高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意识。同时,通过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设立专业普法网站、建立法治故事宣讲大舞台和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开辟法治新人新事专栏,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渠道,在全社会形成遇事不找关系找法律、解决问题靠法律的新风正气。
三、积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基层治理需求。
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平台建设,着力构建以郯城县调解中心为统领,乡镇(街道)调解中心为主导,村居(社区)调解平台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加强访调、诉调、检调、警调对接,将信访矛盾纳入人民调解组织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范围,深入挖掘、培养以个人或者地域文化特色命名的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打造一批“叫得响、做得好、信得过”的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最大程度将矛盾纠纷以法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推广建设工作,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向基层延伸,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纠纷化解中的职能作用,全面提升诉源治理能力,通过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推进扶贫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公益性法律服务、特殊人群帮扶等工作,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与贫困群众常态联系服务机制,推动服务和管理力量向基层倾斜,让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群众有更多的归属感、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097起,成功调处1087起,调处成功率99.1%,其中成功化解信访案件27起,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讯员:房楚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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