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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2015第九批次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18-000018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6-04-01 [ 公开日期 ] 2016-04-01 [ 有  效  性 ]

郯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6年第2号)

2016年3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郯城县2015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6〕186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199999平方米。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李庄镇华埠一村、华埠二村,205国道西侧,山东宜华家具有限公司南侧,总面积199999平方米,涉及华埠一村农用地112994平方米(水浇地108373平方米、农村道路4621平方米);华埠二村农用地87005平方米(水浇地79257平方米、农村道路7731平方米、沟渠17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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