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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352郯薛线东延工程项目征收土地方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18-000018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5-12-30 [ 公开日期 ] 2015-12-30 [ 有  效  性 ]

郯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5年第7号)

2015年12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S352郯薛线东延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5〕1188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21.0075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该项目起自鲁苏两省交界,接江苏省S236线,跨越沭河,下穿胶新铁路,跨越白马河、围带河、沂河,止于郯城县胜利镇西S352与S232交叉处。其中涉及胜利镇胜利村土地7945平方米(其中有林地2195平方米、农村居民点5750平方米),前房庄村土地17265平方米(其中水浇地6208平方米、有林地10830平方米、农村道路227平方米);马头镇北花园社区土地19535平方米(其中水浇地16607平方米、果园39平方米、农村道路404平方米、坑塘水面2485平方米);郯城街道北园社区土地7835平方米(其中水浇地7709平方米、农村道路103平方米、沟渠23平方米),东庄社区土地644平方米(其中水浇地42平方米、旱地267平方米、果园216平方米、农村道路34平方米、沟渠2平方米、农村居民点83平方米),榆林社区土地1298平方米(其中水浇地1156平方米、有林地11平方米、农村道路131平方米),归义社区土地30087平方米(其中水浇地7751平方米、旱地1330平方米、果园3777平方米、农村道路279平方米、沟渠3307平方米、设施农用地364平方米、农村居民点13279平方米),鲁庄社区土地55978平方米(其中水浇地46870平方米、旱地359平方米、有林地3065平方米、农村道路2479平方米、沟渠3205平方米),旺庄社区土地69488平方米(其中水浇地28060平方米、旱地31479平方米、果园6685平方米、农村道路2787平方米、沟渠477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 联系人:步曙光 联系电话:0539-6151016)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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