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12-/2016-110307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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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4-12-24 | [ 公开日期 ] | 2014-12-24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4年第8号)
2014年12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郯城县2014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4〕810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6.6666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马头镇徐大墙村、三合村,兴郯路西侧、三合村居民点东北侧,总面积66666平方米,涉及马头镇徐大墙村土地62963平方米(其中水田61320平方米、沟渠1472平方米、农村道路171平方米),三合村土地3703平方米(其中水田3196平方米、沟渠405平方米、农村道路102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 联系人:步曙光 联系电话:0539-6151016)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