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12-/2016-110425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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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1-05-27 | [ 公开日期 ] | 2011-05-27 | [ 有 效 性 ] |
2011年5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郯城县2011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1〕949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10.3217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刘道口村居民点西北角,滨河路东侧,总面积9724平方米,涉及李庄镇刘道口村土地 9724平方米(其中耕地7606平方米、坑塘水面700平方米、建设用地1418平方米),所有权证号郯集有(2003)字第128号 ;该宗土地作为住宿餐饮用地。
宗地二:位于兴科路南侧,刘杨路西侧,总面积20000平方米,涉及李庄镇沂东村土地 20000平方米(其中耕地18715平方米、沟渠1285平方米),所有权证号郯集有(2009)第053号 ;该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宗地三:位于兴科路北侧,刘杨路西侧,总面积13303平方米,涉及李庄镇沂东村土地 13303平方米(其中耕地11762平方米、沟渠981平方米、农村道路560平方米),所有权证号郯集有(2009)第053号;该宗土地作为电子电器用地。
宗地四:位于兴科路北侧,刘杨路西侧,总面积13237平方米,涉及李庄镇沂东村土地 13237平方米(其中耕地11522平方米、沟渠976平方米、农村道路739平方米),所有权证号郯集有(2009)第053号 ;该宗土地作为电子电器用地。
宗地五:位于北外环路南侧,顺亿路西侧,总面积 27011平方米,涉及马头镇何圩子村土地 27011平方米(其中耕地22207平方米、园地3862平方米、农村道路942平方米),所有权证号郯集有(2002)字第005号;该宗土地作为机械制造用地。
宗地六:位于楼下村生产路南侧,205国道东,总面积 7941平方米,涉及红花乡红花埠中村土地 6541平方米(其中耕地6317平方米、农村道路224平方米),所有权证号郯集有(2005)第051号,涉及红花乡红花埠西中村土地 1400平方米(其中耕地1312平方米、农村道路88平方米),所有权证号郯集有(2005)第050号;该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宗地七:位于北外环路北侧,文明路北延东侧,总面积 12001平方米,涉及郯城镇前东庄村土地 10000平方米(其中耕地4359 平方米、园地1779平方米、林地2303平方米、沟渠678平方米、建设用地881平方米),所有权证号郯集有(99)字第12008号;涉及郯城镇后东庄二村土地 2001平方米(其中耕地1304平方米、林地697平方米),所有权证号郯集有(2009)第078 号 ;该宗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明玉 联系电话:0539-6151016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