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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2012第六批次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 索  引  号 ] 0112-/2016-110427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3-01-04 [ 公开日期 ] 2013-01-04 [ 有  效  性 ]

郯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3年第1号)

2012年12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郯城县2012年第六批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2〕1442号)批准征收、收回我县土地17.0524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郯城街道汪卸村,郯城县北外环路东延南侧,总面积32688平方米,涉及郯城街道汪卸村土地32688平方米(其中耕地29639平方米、果园2285平方米,沟渠708平方米、水工建筑用地56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二:位于郯城街道汪卸村,郯城县北外环路东延南侧,总面积28536平方米,涉及郯城街道汪卸村土地28536平方米(其中耕地900平方米、果园26059平方米,沟渠54平方米、农村道路1523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三:位于郯城街道汪卸村,郯城县胶新铁路东侧,郯城县北外环路东延南侧,总面积13587平方米,涉及郯城街道汪卸村土地13587平方米(其中耕地1816平方米、果园9202平方米,沟渠384平方米、农村道路2185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

宗地四:位于郯城街道汪卸村,郯城县北外环路东延北侧,总面积3336平方米,涉及郯城街道汪卸村土地3336平方米(其中耕地3336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五:位于郯城街道西关三街居委,郯城县人民路南侧、西外环路东侧,总面积19644平方米,涉及郯城街道西关三街居委土地19644平方米(其中耕地17746平方米、农村道路1898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宗地六:位于马头镇班庄村,郯城美食莲食品有限公司西侧,总面积10666平方米,涉及马头镇班庄村土地10666平方米(其中耕地10365平方米、农村道路301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宗地七:位于李庄镇青山村,郯城县205国道东侧,总面积6714平方米,涉及李庄镇青山村土地6714平方米(其中耕地6356平方米、农村道路161平方米、沟渠197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宗地八:位于红花镇前苍村,红花粮食储备库西侧,总面积6664平方米,涉及红花镇前苍村土地6664平方米(其中耕地6362平方米,农村道路302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宗地九:位于红花镇后小店村,郯城县205国道东侧,总面积10010平方米,涉及红花镇后小店村土地10010平方米(其中耕地9316平方米、沟渠219平方米,农村道路475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宗地十:位于高峰头镇曹村,郯城县205国道东侧,总面积13289平方米,涉及高峰头镇曹村土地13289平方米(其中耕地13289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宗地十一:位于胜利镇胜利村,胜利村居民点东侧,总面积15593平方米,涉及胜利镇胜利村土地15593平方米(其中居民点2262平方米、有林地10398平方米、果园2923平方米、坑塘水面10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十二:位于胜利镇人民政府,胡一村居民点西侧,总面积9797平方米,涉及胜利镇人民政府土地9797平方米(其中有林地9797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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