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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郯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项目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 索  引  号 ] 0112-/2016-110308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6-12-09 [ 公开日期 ] 2015-12-30 [ 有  效  性 ]

郯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5年第6号)


2015年12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节能(郯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5〕1168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6.175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该项目位于胜利镇胜利村、前房庄村,郯薛线北侧、胜利村居民点西北侧,总面积61750平方米,其中涉及胜利村土地26810平方米(其中水浇地26415平方米、农村道路395平方米),前房庄村土地34940平方米(全部为水浇地);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 联系人:步曙光 联系电话:0539-6151016)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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