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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2016第五批次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 索  引  号 ] 0112-05_A/2017-0222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7-02-22 [ 公开日期 ] 2017-01-04 [ 有  效  性 ]

郯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6年第7号)

2016年12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郯城县2016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6〕856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115333平方米。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马头镇广源社区,兴郯路东侧,总面积115333平方米,涉及广源社区农用地115333平方米(水浇地100773平方米、有林地446平方米、果园2456平方米、农村道路10769平方米、设施农用地889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7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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