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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2014第二批次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 索  引  号 ] 0112-/2016-110307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4-04-30 [ 公开日期 ] 2014-04-30 [ 有  效  性 ]

郯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4年4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郯城县201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4〕359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14.0262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权属、面积
  宗地一:位于李庄镇诸葛店村、华埠一村,205国道西侧、诸葛店村居民点东南侧,总面积140262平方米,涉及李庄镇诸葛店村土地127074平方米(其中耕地123034平方米、沟渠486平方米、农村道路3554平方米),华埠一村土地13188平方米(其中耕地12603平方米、沟渠585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庄镇诸葛店村、华埠一村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 联系人:步曙光 联系电话:0539-6151016)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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