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12-/2016-110416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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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4-01-16 | [ 公开日期 ] | 2014-01-16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14年第2号)
2013年12月25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胶新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3〕983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7.1841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位于胶新铁路(郯城段)沿线两侧,征收土地总面积7.1841公顷,其中:农用地7.1841公顷(耕地5.2288公顷、园地1.3520公顷、沟渠0.0723公顷、坑塘水面0.0044平方米、农村道路0.5266公顷);该宗土地作为铁路用地。涉及村如下:
李庄镇杨屯村土地0.1216公顷(其中耕地0.1123公顷、沟渠0.0093公顷);
李庄镇义合村土地0.0534公顷(其中耕地0.0506公顷、沟渠0.0008公顷、农村道路0.0020公顷);
李庄镇大官庄村土地0.0576公顷(全部为耕地);
庙山镇潘庄村土地1.9122公顷(其中耕地1.8524公顷、沟渠0.0471公顷、农村道路0.0127公顷);
郯城街道坡里村土地0.0013公顷(其中耕地0.0010公顷、沟渠0.0003公顷);
郯城街道后龙门村土地0.2046公顷(其中耕地0.1904公顷、沟渠0.0004公顷、农村道路0.0138公顷);
郯城街道前龙门村土地0.2242公顷(其中耕地0.2078公顷、沟渠0.0007公顷、农村道路0.0157公顷);
郯城街道大高庄村土地0.7868公顷(其中耕地0.5917公顷、沟渠0.0120公顷、农村道路0.1831公顷);
郯城街道葛庄村土地1.5430公顷(其中耕地0.1624公顷、园地1.3216公顷、农村道路0.0590公顷);
红花镇西岳村土地0.0345公顷(全部为耕地);
红花镇大朱庄村土地0.2314公顷(其中耕地0.2238公顷、农村道路0.0076公顷);
归昌乡林子村土地0.3683公顷(其中耕地0.3530公顷、农村道路0.0153公顷);
归昌乡道东村土地0.1677公顷(其中耕地0.1642公顷、农村道路0.0035公顷);
归昌乡道西村土地1.4775公顷(其中耕地1.2271公顷、园地0.0304公顷、沟渠0.0017公顷、农村道路0.2139公顷、坑塘水面0.0044公顷);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