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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1批次征地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21-000003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10 [ 公开日期 ] 2021-01-10 [ 有  效  性 ]

郯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1年第1号)

2020年11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郯城县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Q〔2020〕53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7.8953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郯城街道东城社区,总面积2.9323公顷,涉及农用地1.8812公顷(水浇地0.4514公顷、有林地0.3460公顷、果园0.7564公顷、农村道路0.2573公顷、设施农用地0.0701公顷),建设用地1.0511公顷(建制镇1.0511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宗地二:位于李庄镇李庄社区,总面积1.9654公顷,涉及李庄社区农用地1.4338公顷(果园1.4338公顷),建设用地0.5316公顷(全部为建制镇);该宗土地作为医卫慈善用地。

宗地三:位于郯城街道东城社区,总面积0.4153公顷,涉及东城社区农用地0.4153公顷(水浇地0.0724公顷、果园0.2883公顷、农村道路0.0546公顷);该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

宗地四:位于郯城街道东庄社区,总面积2.5823公顷,涉及东庄社区建设用地2.5823公顷(全部为建制镇);该宗土地作为医卫慈善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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