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0-000003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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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1-05 | [ 公开日期 ] | 2020-01-05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9年第12号)
2019年11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郯城县2019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Q〔2019〕15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10.7961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郯城街道北园社区,总面积3.0805公顷,涉及北园社区农用地2.1578公顷(水浇地1.1565公顷、有林地0.9406公顷、农村道路0.0607公顷),建设用地0.9227公顷(建制镇0.8547公顷、农村居民点0.068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二:位于郯城街道北园社区,总面积0.2577公顷,涉及北园社区农用地0.1526公顷(水浇地0.0095公顷、其他林地0.0481公顷、果园0.095公顷),建设用地0.1051公顷(农村居民点0.1051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三:位于郯城街道富民社区,总面积3.1169公顷,涉及富民社区农用地3.0037公顷(水浇地0.2033公顷、旱地0.1299公顷、其他林地0.0622公顷、果园2.5501公顷、农村道路0.0582公顷),建设用地0.1132公顷(农村居民点0.1132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四:位于郯城街道团结社区、龙泉社区,总面积2.3615公顷,涉及团结社区农用地0.9449公顷(水浇地0.6926公顷、旱地0.1667公顷、农村道路0.0281公顷、坑塘水面0.0575公顷),建设用地0.0205公顷(农村居民点0.0156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049公顷);龙泉社区农用地1.3961公顷(水浇地1.2064公顷、农村道路0.1001公顷),建设用地0.0896公顷(农村居民点0.0896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五:位于郯城街道团结社区、龙泉社区,总面积1.7477公顷,涉及团结社区农用地0.2973公顷(水浇地0.1975公顷、农村道路0.0998公顷);龙泉社区农用地1.4504公顷(水浇地1.4504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六:位于郯城街道东庄社区,总面积0.1949公顷,涉及东庄社区农用地0.0076公顷(坑塘水面0.0076公顷),建设用地0.1873公顷(建制镇0.1593公顷、农村居民点0.028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七:位于郯城街道北园社区,总面积0.0369公顷,涉及北园社区农用地0.0369公顷(水浇地0.0253公顷、果园0.0096公顷、农村道路0.002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