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19-000005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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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3-04 | [ 公开日期 ] | 2019-03-0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9年第3号)
2019年1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郯城县2018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19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9.3742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1位于郯城街道西关二街、龙泉街。东至工业路,南至西关二街水浇地,西至西关二街水浇地,北至建设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西关二街、龙泉街。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位于郯城街道东城社区。东至东城社区有林地、郯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南至东城社区坑塘水面、居民点,西至东城社区果园、郯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北至白马河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东城社区。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