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zjjj/2021-000011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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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1-28 | [ 公开日期 ] | 2020-01-28 | [ 有 效 性 ] |
无障碍设施建设,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和帮助,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今年以来,郯城县住建局紧紧抓住片区开发道路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无障碍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配套建设新建道路的人行道盲道,并对原有的城市主干道盲道进行维护。
一、建设情况
县住建局紧紧抓住县东北片区、西北片区及西南片区开发的有利时机,按照“谁的项目谁负责”和“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抓好“三个示范”(抓好示范区域、示范路段、示范项目建设),以点带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完成了富民路、马陵山路、郯东路、师郯路等道路的盲道铺设及维护。截至2020年底,郯城县城区人行道总建设面积112.67万平方米,人行道盲道建设总长度约30.25万米。
二、存在问题
1、城区很多道路两侧虽然设置人行道,还有很多没有按照标准设置盲道,或者因施工工艺等原因,没有设置盲道。其中,师郯路西段改造工程虽然道路两侧设置人行道,但是设计是彩色透水混凝土,由于施工时是整体浇筑,为了整体性和美观,没有设置盲道。富民路北延工程等,也是彩色透水混凝土,没有设置盲道。还有很多道路,比如原县医院大门对过,郯西路东侧部分由于人行道过窄,行人正常无法行走,也无法设置盲道。
2、盲道本身的不完整性。部分盲道之间衔接不完善,例如在有些街心公园等人多混杂的地方,是出行的必经之路,却出现了盲道的“断层”。盲道铺设出现缺口,缺口处又没有任何提示。
3、盲道被“占领”现象严重。盲道被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违规停车、书报亭、广告牌占道现象明显,严重影响盲人行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对新建及改造道路,拟定盲道铺设路线,按照图纸铺设盲道,加大检查力度,施工质量达标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2、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抽查,督促未按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建设盲道的单位完善盲道建设。
3、协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已铺设盲道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在可能被汽车占道的地段设置禁停牌,对于那些占用盲道的停车位要坚决取缔。同时,对盲道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损坏及时修复。
4、要进一步加强广大市民关爱残疾人、爱护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宣传力度,弘扬人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