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0日,李某(男,36岁)、郑某(男,37岁)驾驶车辆经过京沪高速红花埠出口疫情防控检查站时,因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通行规定,该二人遂让李某(男,39岁)、陈某东(男,34岁)代替其驾驶,企图逃避检查、蒙混过关。
目前,李某等四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开展来郯返郯报备、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对不主动报备、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零容忍依法打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郯城县公安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