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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公安局警情通报

发布日期:2022-04-06  点击:


2022年4月2日,郯城县司某永与刘某自外省返郯后,明知自己有可能感染新冠肺炎,仍故意逃避疫情防控检查,未主动向社区报备,并在人员密集场所活动,造成社会面传播风险。4月3日,司某永在郯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已被隔离治疗;刘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已被集中隔离观察。

目前,司某永、刘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郯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开展来郯返郯报备、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对不主动报备、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零容忍依法打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郯城县公安局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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