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要闻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开放 走进郯城 领导之窗 公示公告 部门动态 镇街动态
当事人名称
涉案产品
所属环节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郯城县洪七公食品有限公司
红椒凤爪
生产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红椒凤爪)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
不予处罚
2020年1月10日
酱香柴鸡爪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酱香柴鸡爪)
郯城县顺航食品有限公司
香酥蚕豆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1.没收违法所得陆佰元(600.00元);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2020年1月15日
郯城县小而美快餐店
芹菜
餐饮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罚款贰万元
2020年2月3日
郯城县御品饺子城
餐盘
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