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要闻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开放 走进郯城 领导之窗 公示公告 部门动态 镇街动态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
方式
频次
联合抽查部门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公开方式
1、
兽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
《兽药管理条例》
取得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单位。
企业生产、经营、是否遵守有关规定。
实地
检查
每年抽查2次,抽查比例60%
无
公开栏
2、
饲料生产监督管理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企业生产是否遵守有关规定。
每月检查1次,检查比例80%;
3、
动物诊疗
《动物防疫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9号)
动物诊疗机构
基本条件、诊疗活动
每半年检查1次,检查比例80%;
4、
生猪屠宰
企业检查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生猪屠宰企业
1、设立规定
2、设备设施
3、企业生产
飞行检查
每季度抽查2次,抽查比例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