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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 索  引  号 ] tanchengsfj/2025-000006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公开日期 ] 2025-02-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4年以来,郯城县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在统筹全面依法治县和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2024年11月,郯城县司法局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工作相关经验做法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改革与制度创新简报第27期刊发。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政治建设,强化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局党组始终把从严管党治党作为主责主业,局党组会议先后学习传达全面从严治党议题4个,将管党治党贯穿始终。定期开展履职谈话、廉政谈话,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第一课堂”等制度,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3次,交流研讨13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意识形态领域责任书,做好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局机关党支部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二是抓实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党纪学习教育和全县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六个一”活动要求,深入查找司法行政工作和干部中存在担当不够、作风不实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推行“阳光政务、亮证上岗”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监督,队伍纪律作风更加严明。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15项,开展纪律自查10次,排查廉政风险点9项28条34处。紧盯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四风”问题进行警示、提醒和检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三是推动品牌建设。提升“弘扬法治、情系民生”党建品牌效能,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先后开展党员冬春季培训、支部书记讲党课、“学党纪、强党性、建新功”红色主题教育等活动15场次,积极对接“双报到”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8场次。加强法律服务行业政治引领,不断激发律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两新”组织行业党委建设,推进支部规范建设。

(二)强化统筹协调,高站位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开展学习研讨100余场次,纳入干部培训主体班次4期。充分发挥依法治县统筹职能,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会议8次,向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提报法治建设议题8次。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全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深化法治督察协作配合,与县纪委监委机关联合开展年度法治督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访谈座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14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和47个县直部门(单位)法治建设情况,反馈问题132条。高标准组织召开年度述法工作会议,通过书面报告与现场述法相结合,县委书记逐一点评与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现场评议相补充的方式,实现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率先开展“党政负责人谈法治”活动,截至目前,该栏目已播出29期,邀请党政负责人走进直播间,通过“台上公开承诺、台下督导落实”,有效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把手抓法治”工作品牌。

(三)坚持依法行政,创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备案审查制度,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成效。严把文件制定关,印发《郯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文件的起草、报送工作。出台县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三项指标均达到100%。建立常态化评估清理制度,对需要废止或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评估,公布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宣布失效2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编制县乡两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强化决策进程管理,完成15项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强化决策审查质量,出台《郯城县政府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推进县政府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共审查县乡各类政府文件、合同及其他涉法事务等306件,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建议990余条。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稳步推进行政执法领域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指导省级改革试点工作,指导23个执法单位梳理合规指导清单252项,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05次,助力企业信用修复780余次。纵深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召开动员会、推进会8次,查找行政执法领域问题446个,制定整改措施479条,切实提升整治工作质效。深化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应用,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全县40个执法单位报备完成检查4579次,联合检查749次。开展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抽取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60本,发现并反馈问题160条。实行分级分类培训,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测评13次,抽考928人次,注销行政执法证件140个,执法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三是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品牌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创新出台《郯城县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约谈办法》,对行政机关存在的行政违法行为或不能及时履行行政争议化解职责的,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有关领导约谈行政机关负责人,促进行政争议化解。畅通“现场+网络+邮件”诉求“三线受理”,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63件,复议调解结案31件,复议后诉讼12件,复议后败诉案件0件。落实《郯城县行政诉讼案件全流程督办工作办法》,制发转办函3件、相关提示函8件、督办函1件。加强府院联动,组织召开全县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府院联席会议,强化案件协调反馈,形成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举办全县首届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同堂培训,推动旁听庭审常态化,共组织旁听庭审活动21场450人次,有效提升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四)聚焦基层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化全民普法教育。组织召开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会,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民法典宣传月”线上启动仪式、“12.4国家宪法日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开展系列活动120场次,向群众发放各类普法材料20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持续抓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送法进校园”专题宣传活动120余场次,对全县61所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形成“分工负责、合力推动、检查督促、评估反馈”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闭环管理模式,相关经验做法在山东省司法厅法治工作简报第23期刊发。抓实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开展集中培训42场次,通过300余件以案释法案例学习,切实增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履职能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2处乡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被评为第四批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3家单位获评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

二是加强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线上智慧系统运用,依托“爱山东”、“智慧调解”、“一站式”矛调等平台,引导群众在线申请纠纷调解,今年以来,共调解各类纠纷2509件。坚持做实做强民生实事工程,立足城市社区和谐稳定主线,成立郯城街道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物业、邻里类纠纷27件,物业领域12345热线工单明显下降,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专项培训、视频培训、典型案例研讨、卷宗评比等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员季度培训工作,累计培训1516人次,有效提升了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五)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

一是突出抓好队伍建设,推动司法行政队伍提质培优。坚持党建引领,以“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为主线,加强清廉机关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坚持学与干紧密结合,用好省厅“燕山”大讲堂、局机关周一大课堂、支部固定学习日等平台,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建言”等活动。共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保密教育等22场次,讲党课活动2次,开展纪律自查10次,党纪学习研讨13次,实施青年理论学习5期,开展“讲业务、展风采、促实干——我的业务我来讲”活动12期,不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探索建立“司法协理员”队伍,从退役军人公益岗中选拔30人充实司法协理员队伍,助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是突出抓实群众服务需求,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全县有35名公职律师,覆盖62家单位。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推进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全县25名律师,3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被聘为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培训20场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60起,开展法治讲座138场次,法治宣传269场次,审查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及其他涉法事务等村级重大事项170余件,提出意见1200余条,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优化公证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2650件。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拓宽申请受理渠道,简化受理审查程序;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原则,做好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37件、法律帮助类案件702件。

三是突出筑牢安全防线,不断加强“两类”人员管理。紧紧围绕“接得了、管得住、矫治好、服务优”工作目标,持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性和严肃性,完善两类特殊人群管控。今年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42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481人,现在矫社区矫正对象791人。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对象信息衔接、人员信息查找核实工作,目前共有在册安置帮教对象3853余人,其中刑满释放2121人,缓刑期满1732人,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核查率99.69%。扎实推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省级改革试点工作,整合人员力量,打造“多元化参与、组团式服务”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新格局,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二、2025年工作谋划

2025年,郯城县司法局将持续聚焦落实省厅、市局工作要求,立足我县工作实际,锚定目标,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聚焦强化政治建设,锻造清廉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系统党建工作,尤其是“两新”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落实“一岗双责”的基础上,以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实效性强为原则,从细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员思想建设。进一步丰富党组织生活,引导党员干部把理论学习同研究解决司法行政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每周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全力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努力打造一支作风正、观念新、务实勤政、优质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法治郯城建设,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一是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常态化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普法媒体、平台、阵地和基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二是凝聚法治建设强大合力。科学谋划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定期向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汇报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三是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以开展法治督察为硬手段,做实做细履职尽责“后半篇文章”。继续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的协作配合,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巡察内容,以督察促责任落实,抓落实促工作成效。

(三)聚焦融入中心大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质效。编制实施2025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流程指导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链条式”闭环管理。持续抓好县乡村三级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不断加强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二是加强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建立行政争议“诉前、访前”复议引流衔接机制,完善复议和调解“双轨”运行机制,坚持调解在前、全流程调解,打造“一谈就成”行政复议调解品牌。三是提升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质效。落实《郯城县行政诉讼案件全流程督办工作办法》,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流程。持续落实约谈办法,提高各行政机关对复议应诉案件重视程度,进一步推动全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四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郯城首发”、纪检监察、法治督察等合作机制,扎实推进行政执法领域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指导省级改革试点工作,常态化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测评、证件申领年审和行政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聚焦“八五”普法规划,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全力做好“八五”普法迎检准备。以争创全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示范县为抓手,推动各责任单位履职尽责,引领守法普法工作全方位发展。探索打造公民法治素养提升“郯城样板”,积极收集群众法治需求,分层分类开展普法活动,切实提高普法精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落实党建引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有效覆盖。配齐配强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实务经验和专业优势,推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重大行政案件等涉法事务。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工作,建立覆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流程的工作标准。三是提升法律援助覆盖面和服务水平。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原则,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的作用,推动法律援助服务线上线下融合。通过建立规范、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形成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的援助机制,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五)聚焦社会和谐稳定,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一是强化司法所队伍力量。深入落实省、市有关司法协理员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做好司法协理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公益性岗位摸底试点,进一步建强司法协理员队伍,缓解基层法治建设人员配备不足的压力,为基层法治建设注入新活力。二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眼矛盾突出、纠纷较多的行业领域,推动主管部门坚持“应建尽建”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推动特定类型纠纷及疑难复杂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三是加强“两类”人员监督管理。完成“智慧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持续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工作,在调查评估、事项审批、监管教育和奖惩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加强区域协作,努力解决远程视频跨省会见、安置帮教跨省安置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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