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zj/2025-000001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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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01-03 | [ 公开日期 ] | 2025-01-0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4年,面对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严峻形势,全县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围绕县委“1354”总体思路和“解放思想、苦干实干、跨越赶超”总体要求,细化预算执行,深化财政管理,强化财会监督,努力做好重大战略和基本民生保障。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回升向好。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牢固树立“财政+”思维,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财税协同。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1.29亿元。统筹资金3.09亿元,全力保障好2029亩工业用地需要。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4.49亿元,加快推动潍宿高铁、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实训基地等10个重点项目建设。设立“国善”“乡村发展”“医疗创投”等三支基金,注册资本4.24亿元,投资项目3个、6480万元。加深财银联动。深化“金融伙伴”机制,全年新增贷款55亿元。大力推广应急转贷服务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全年分别办理业务1067笔、8.53亿元,40笔、1.69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转贷难、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探索“整区授信”模式,指导金融机构为全县26个小微产业园区整体授信20亿元。加速财担合作。累计投资5000万元,融入融资担保“市县一体化”体系,大力推广“临担—科技贷”“临担—专精特新贷”等专项贷款产品,全年累计支持科技类企业7家、2370万元,专精特新企业4家、1670万元。大力推广“鲁担惠农贷”业务,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2024年末,累保1899户、11.4亿元,在保306户、2.67亿元。
(二)办好民生实事好事,增进百姓民生福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郯城县加强民生保障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年民生支出48.9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86.3%。聚焦就业富民。财政贴息奖补450万元,支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17亿元,直接扶持创业1452人,带动就业人数超过4500人。发放城乡公益岗补贴7764万元,共安置城乡上岗人员12765人。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11万元,有效缓解灵活就业人员经济压力。为全县9家小微企业发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7500万元。聚焦教育惠民。贯彻教育优先发展理念,全年教育领域支出15.12亿元。全县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由710元、910元分别提高至780元、1000元,小学、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每生每年由1000元、1250元分别提高至1250元、1500元。保障李庄镇中心小学等“薄改项目”建设圆满完成。支持博雅学校、港上镇初级中学等重点项目建设。聚焦卫健便民。围绕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全年卫生健康支出4.23亿元、增长12.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89元、640元分别提高到94元、670元。拨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5082万元,特殊群体代缴4070万元。支持县第一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县域医疗能力建设及乡村医疗服务体系完善。聚焦社保安民。全年社保资金支出14.31亿元,增长5.8%。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等6项民生政策提标扩面,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6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88元。全年发放救助资金1.76亿元,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实现十五连增。聚焦文体乐民。安排资金1715万元,用于支持县体育馆建设。安排资金1576万元,用于支持孝善文体公园建设。安排资金178万元,用于支持送戏下乡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安排资金136万元,用于支持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
(三)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持续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全年统筹涉农资金7.23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超9%,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保障粮食安全。安排资金8400万元,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万亩。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8352万元,惠及全县11万户农户,补贴耕地面积69万亩。安排国债资金5.1亿元,推进水利灌区、拦河闸建设及现代化改造。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到5973万元,其中财政承担5314万元,总保额超15亿元。助力乡村建设。安排资金1.08亿元,支持加快99个村“百千工程”建设。安排资金4441万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四好农村路等工程设施建设。拨付资金2000余万元,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安排资金7500万元,实施高峰头镇、红花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工作。我县被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批准为2024年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县。赋能产业发展。实施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持续优化“一行一品”“一镇一品”信贷服务模式,落实财政贴息82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银杏产业系列贷”“中国结艺振兴贷”“花生生财贷”“四雁振兴类”等各类贷款近40亿元,支持培育新增合作社88家、家庭农场152家、农民合作社办公司5家。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发展方式转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留住蓝天白云”。安排资金3400万元,支持公交事业发展。安排资金1565万元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和农村清洁取暖。补贴130万元,支持国三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守护碧水清流”。安排资金2016万元,用于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及河流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改善。安排资金1772万元,支持白马河上游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安排资金766万元,支持老墨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白马河、浪清河水质提升应急管控。“保卫一方净土”。安排资金1932万元,支持处理各类生活垃圾21.78万吨。安排资金共计700万元,支持生态保护林业项目建设、林地植被恢复、土地出让、土地评估等工程。安排资金451万元,支持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聚焦财政体制机制中的难点、堵点,在创新财政管理、提高资金效益等方面持续用力,不断深化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加强内控建设。制定《郯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升行动(2024—2025年)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机制。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和乡镇(街道)财经建设专项整治,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严肃财经纪律、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绩效管理。构建“部门+财政+第三方机构”绩效管理模式,建立“部门自评+财政重点评估”机制,对427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双监控”,实现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全覆盖,全年审减项目预算4160万元。提升评审效能。开展第三方服务机构自查自纠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聘用第三方服务机构付费标准,着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高效便捷的行业市场环境。全年评审项目260个,评审总额34.92亿元,审减率14.7%。深化国资监管。制定《郯城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大力推动县属企业重组整合,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全面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扎实开展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提升国资国企效能。守牢债务底线。制定《郯城县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及时足额做好债券还本付息,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有序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全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维护金融安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城商行风险资产清收处置“攻坚行动”,建立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机制,铸牢金融安全底线,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