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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打算
[ 索  引  号 ] tanchengylbzj/2025-00000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4 [ 公开日期 ] 2025-02-1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作风建设要求,坚持思想引领、服务提升、监管发力,以优良的作风建设促医保系统行风提升,用真情有情的经办服务守好为民初心,抓实抓好医保服务“村村通”、惠民政策落实、医保基金监管等重点工作。其中医保服务“村村通”、强化生育医保服务支持有关做法成效被省政府办公厅《山东政务信息》采用,省政府副省长陈平签批。

(一)突出待遇保障,政策落实有力有效。一是扎实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精准扩面,2024年度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0余万人。二是发挥医疗救助托底功能。今年以来累计救助4.6万人次,8411人。三是扩大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受益面。完成新增20批失能职工的申请评估,目前,职工长护险待遇享受522人,其中482人享受居家护理、18人享受医疗专户、22人享受机构护理元。四是持续扩大集采产品覆盖范围。落细落实集采中选结果,加强集采全流程管理,已落地执行国家集采、省集采、省际联采药品737,高值医用耗材30类。

(二)紧盯服务提升,便民举措落地落细。一是医保服务“村村通”。创新打造“‘医’路守护+暖心医保”服务模式,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对定点村卫生室就医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实名制”就医。二是一“码”应用“全流程”。深入推进医保码在就医购药过程的“全流程”应用,指导定点医药机构HIS系统全流程应用接口改造,通过“走流程、找堵点”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应用场景实测。三是有情服务“不打烊”。持续擦亮“智慧医保·有情服务”品牌,全面落实“只进一门”“一网通办”“一线应答”工作要求,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衔接,为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优化异地就医跟踪提醒,完善手工报销限时服务机制,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有“医”靠。

(三)围绕改革创新,重点工作深化落实。一是稳妥推进职工医保省级统筹和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开通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50余家,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100余家,切实减轻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二是全面提高DRG支付方式改革质效。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调节医疗资源配置中的杠杆作用,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患者的内生动力。三是持续做好异地就医改革工作。实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异地联网结算全覆盖,开通省内及跨省门诊慢特病联网直报24家,开通异地普通门诊联网直报(含诊所)51家。

(四)围绕风险防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研判基金运行特点。完善统计分析机制,定期编制基金运行分析报告,盘点全县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多维度、多角度开展分析,研判基金运行特点,为医保基金运行“指路领航”。二是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建立“一提醒、二约谈、三稽核”机制,综合运用医保智能监控子系统、DRG审核管理子系统、医药价格监测子系统等医保信息系统,向存在问题的定点医疗机构推送风险提醒。三是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开展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县内定点零售药店、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诊所)全部实现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入库、发药、销售环节实时上传至医保信息平台,及时发现药品倒卖串换等异常情况。四是依法追回违规基金。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县区交叉检查、部门联合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回头看”等,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二、2025年工作打算

(一)落地惠民政策,提升多层次医疗保障水平

一是推进全民参保。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质量,实施精准扩面,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对象、困难群众等特殊人员动态监测和参保分类资助,实现常住人口应保尽保。二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落实,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全省医疗保障待遇基本清单制度,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托底保障防线。三是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质。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巩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成果,逐步推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进一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受益面。将定点护理机构范围扩大至全县各乡镇(街道),不断规范承办机构发展,优化护理服务项目,提升失能人员护理服务质量。

(二)擦亮服务品牌,提供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一是提升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市域通办”工作质效。推行服务事项无差别申报受理,规范“市域通办”同标准办理,实现医保服务窗口均可受理参保群众对通办事项的咨询和申报。二是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医保码、移动支付、电子处方流转等便民服务功能应用,大力推行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加快提升医保数据质量,不断提高医保服务信息化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站点准入退出机制。打造标准化医保工作站点,实现“医保咨询不出村,业务办理不出镇”目标。

(三)释放改革红利,提高集采药品可及性

一是完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二是落实医保支付标准、医保资金结余留用与集中采购协同机制。三是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对重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院药品耗材采购价格等开展常态化监测。四是持续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确保集采药品可及性和群众购药便捷性。

(四)维护基金安全,依法推进医保基金监管

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和执行医保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进一步运用医保智能监控子系统、医药价格监测子系统等医保信息系统,向存在问题的定点医疗机构推送风险提醒。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预警机制,完善基金监管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源头规范医保基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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