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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 索  引  号 ] tanchengylbzj/2024-000000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1 [ 公开日期 ] 2024-02-2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3年,县医疗保障局按照“全覆盖、可持续、促改革、提能力、惠民生”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坚定履行医保部门的职责使命,守正创新,担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多层级医疗保障体系,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和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以及医疗救助对象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夯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积极协调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建立动态参保机制,逐村逐户全面核实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全县实现基本人群“应保尽保”、医保待遇“应享尽享”。

二是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待遇保障均衡。巩固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加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三是强化三重保障制度落实。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分类资助、大病保险倾斜和医疗救助,将符合条件的群体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范化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二)纵深实施医保改革,释放发展红利

一是落实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改革政策。持续贯彻落实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中选结果,扎实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大力开展集采药品“三进”活动,大大缓解基层群众集采药品购药难的问题。

二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高质量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做好DRG支付相关的数据测算、分析、疑点数据审核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绩效管理,完善成本控制,督促医疗机构完善自我约束和风险责任意识,助推“医保患”互利共赢不断发展。

三是发挥零售药店可及性和便民性。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释放医保改革红利,强化运行监测和评估,切实减轻参保人员日常医药费用负担。

(三)健全基金监管机制,守牢安全底线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药品耗材,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全覆盖检查活动,切实守护住人民“看病钱”“救命钱”。

二是推动制度建设,健全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对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医保信用等级管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定点医药机构、村(社区)卫生室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按照医保信用评估,并将信用结果应用到基金监管中。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共治格局。加强医保基金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组织安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建立常态化曝光机制,及时曝光各类违法案件。

(四)提升公共服务标杆,强化便民举措

一是完善15分钟医保服务圈。深入开展基层医保工作站点建设,加速基本医保服务事项下沉,强化医保业务培训,实现参保登记、手工报销等高频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

二是推进标准化窗口建设。落实“四最”“六统一”要求,完善医保大厅服务服务设置设备,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容缺受理等制度,发挥“综合柜员制”功能,实现综合业务“一站式服务”“一窗通办”。

三是提升群众医保服务体验。大力开展“医保政策进万家”“医保干部进基层”“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切实将医保政策宣传服务、“帮办代办”服务送到千家万户。

(五)数字赋能智慧医保,提升普惠质量

一是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巩固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成果,全县40家定点医疗机构跨省及省内住院、普通门诊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全覆盖,门诊慢特病2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联网结算,解决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垫资费用高、报销周期长、往返奔波等问题。

二是推动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全流程应用,方便群众就医购药。全县二级及以上9家医疗机构、10家一级医疗机构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在建档挂号、结算、问诊、药房取药、报告打印等场景的全流程应用。

三是推进办理事项网办掌办加快建设线上医保信息服务平台,参保人可通过政府网站、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办理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参保缴费等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效能不断提升,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各项制度衔接,不断提高保障能力,稳定保障水平,确保应保尽保;二是扎实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加大对患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力度;三是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医保”的服务方式,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二)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基金运行分析,研判基金运行状况,及时采取应对策略,确保基金合理高效使用;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基金监管能力,不断创新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和办法,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努力推动医药机构从“不敢骗”向“不能骗”转变,最终实现“不愿骗”的目标。

(三)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持续擦亮“智慧医保有情服务”医保公共服务品牌,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二是做好医保信息化系统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促进门诊统筹和“两病”报销工作全面开展。

(四)扎实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和药品招采工作。一是及时了解掌握新医疗服务价格执行中的问题,强化价格监管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二是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持续落实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进一巩固集采政策落地成效,提升集采中选产品可及性和群众购药便捷性;三是常态化实施集采相关配套政策,加强集采结余留用考校,及时拨付集采结余资金,落实医用药品、耗材结余留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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