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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供销合作社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gxs/2022-000003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供销合作社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5-1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县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的通知》要求,郯城县供销社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四早”要求,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扎实做好此项工作,坚决守牢疫情防控底线。我单位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意识

当前,疫情形势非常严峻,疫情防控工作不能放松,县社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切实认清当前形势,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工作。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是发现疫情最主要手段,是落实“四早”措施的最基本前提,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核酸检测当做疫情防控的首要工作,真正抓紧抓细抓实。为筑牢疫情防控基层防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检测人员范围,制定详细人员分组

县社系统“应检尽检”人员共97人,县社机关20人,直属企业共77人,严格按照人员分类、每周一次核酸检测的频次,全体人员按一周时间进行分组,共分成5组,每组20人左右,具体分组如下:

周一:县社机关人员(20人)

周二:新源工贸公司、再生资源公司、鲁南供销公司(16人)

周三:生产资料公司、工业品公司(20人)

周四:运达商场、贸易公司(19人)

周五:土产公司、丰乐烟花公司(22人)

三、每天按时调度,督促落实上报

每天上午对本天核酸检测单位电话通知,提醒到就近县设立的采样点检测,下午统计人员检测情况,汇总后将“应检尽检”人员检测情况统计上报县疫情防控办公室。做到台账清、责任明,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确保定期核酸检测到位,不漏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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