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1-000003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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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7-03 | [ 公开日期 ] | 2020-07-0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在司法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公证管理部门和市公证协会的监督、指导下,我处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郯城社会经济建设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处2020年的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1、由于受疫情影响,我处在上半年的公证工作中,办理民事649 件、经济414件、共计1063件,办理法律援助4件。
2、我们做到严把公证质量关,对每一份出证的公证书,都严格执行公证质量检查制度和公证审批制度,对可疑的相关证明全部进行电话复核和实地复核,保证了每一份公证的质量。
三、控制业务风险点的把控,杜绝人情证、关系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四、优化公证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我处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开通公证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公证法律咨询。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业务的一律提供上门服务,上半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对经济低收入、困难的当事人,标的额5000元以下的免收公证费,切实让群众体会到公证服务为民的好处。
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继续抓好公证质量、控制风险点
按照上级要求部署,我处将开展了公证法律服务质量检查活动,通过回访当事人、自查、互查案卷等多种途径,全面检查公证卷宗质量和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有瑕疵公证文书和不良执业行为,保证不出一起假证、错证,切实保证公证质量。同时控制业务风险点的把控,杜绝人情证、关系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二、加强公证宣传力度,树立公证良好形象
通过电台、电视、新闻、微信等多媒体加大公证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加大对公证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公证、熟悉公证,普及公证法律知识,争取下半年拍摄一部宣传公证工作的微视频。
三、加快公证的改革,切实通过改革,提高公证的活力。
今年争取多到改革试点比较好的县区公证处学习,多方积累改革经验,征得县有关单位的政策性指导。把人员安置好,解决好人员的后顾之忧,切实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事业单位的改革。
相信2020年下半年在司法局党组的领导下,我们将继续发扬团结一致,解放思想,努力工作的拼搏精神,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业务指标,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作用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