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yzcyyzx/2023-000005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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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7-12 | [ 有 效 性 ] |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将原房管局办公楼无偿划转给郯城县建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郯国资〔2023〕3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原房管局办公楼(房产证号:郯房权证城区字第005144号,建筑面积为1483.02平方米)无偿划转至郯城县建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你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郯城县建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按照财务制度相关要求及时入账,全面落实日常维护和管理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安全完整。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