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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水务集团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gyzcyyzx/2022-000003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3-2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水务集团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县水务集团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请示》(郯国资〔2022〕9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为县水务集团增资4亿元,注册资本金由原2亿元增加到6亿元。增资部分由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分十年(2022年-2031年)到位,每年到位资金4000万元。增资部分由县水务集团根据业务拓展,按经营所需支配。

你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手续。严格要求县水务集团做到管好用好,确保国有资产提质增效、保值增值。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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