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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疫情重点地区入郯返郯人员管理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wjj1/2020-000018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16 [ 公开日期 ] 2020-06-16 [ 有  效  性 ]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重点地区入郯返郯人员的管理,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及时信息报备。疫情重点地区入郯返郯人员本人、亲属和接待(用工)单位要至少于抵达前 3 天向所在村居(社区)或单位报告流入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来郯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村居(社区)、用人单位、亲属要提醒流入人员做好行前防疫健康教育和体温检测以及途中个人防护。二、及时登记查验。各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宾馆等公共场所要进一步加大查验省健康通行码力度,发现未持有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的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要立即向所属社区或单位报告,并做好人员隔离等防控措施。三、及时接受健康管理。自疫情重点地区入郯返郯人员应第一时间到县集中服务点进行登记和健康检测。集中服务点:万都宾馆,位置在县汽车站向北500米郯东路路东,联系人:徐东升,联系电话:0539-6622888,15552905668。四、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隐瞒旅居史、接触史不如实报告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请广大市民通过信函、电话、来人等方式积极举报疫情重点地区入郯返郯漏管人员。举报电话:2101012。为了美好健康的明天,请广大入郯返郯人员予以理解、配合和支持,共同建设健康家园!

郯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附:中、高风险地区(以实时调整为准)高风险地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地区)乡中风险地区: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街道,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街道、青龙桥街道,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卢沟桥街道,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黄村镇、天宫院街道、观音寺街道、高米店街道、西红门镇、林校路街道,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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