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应急管理 >> 应急处置 >> 正文
关于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slscj/2019-000014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10 [ 公开日期 ] 2019-08-10 [ 有  效  性 ]

各乡镇防指、郯城街道办事处、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防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超强台风级) 的中心10日凌晨1时45分前后在浙江省温岭市沿海登陆,12 时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峡州境内,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级(28米 /秒,强热带风暴级)。预计“利奇马”将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 的速度向偏北方向移动。受台风和西风槽的共同影响,预计今天下午至12日,我县阴有暴雨或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并伴有雷电,过程累积平均降水量100- 150毫米,局部25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量60 - 80毫米。县气象台于8月10日11时08分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根据《郯城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县防指决定于2019年8月10日16时30分将防汛Ⅲ应急响应提升为Ⅱ应急响应。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预案职责分工和县防指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所有责任人立即全部到岗到位,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盯一线,靠前指挥,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力做好台风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附件:1、响应行动

      2、郯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郯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8月10日  


附件1:

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县防指副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全部参加。研判防汛形势,部署安排防汛抢险等工作。将汛情上报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向受灾地区派出工作组指导防汛工作。7县防指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工情、灾情发展变化,按照权限做好防洪工程调度,根据需要在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汛情通报。

(2)各乡镇(街道)、马陵山景区、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城市防指负责同志迅速部署开展抢险救灾行动,及时处置辖区险情灾情;落实并报告市县各项指令、通知执行情况。各级包防汛责任人靠前指挥抢险救灾,及时启动有关预案,向相关地区通报信息或发出警报,组织群众转移。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对重要堤段、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防守和巡查,强化值班值守,严格防汛纪律。

(3)县各防指成员单位在做好Ⅱ级应急响应工作的同时全面加强防汛工作。

人武部、武警中队按照县防指命令迅速部署预备役民兵和武警官兵投入抢险救灾。

气象水文部门加密监测预报频次,及时向县防指报送雨情监测预报信息。

水利部门协助县防指进行防洪调度,提供防洪工程抢险技术指导,制定抢险技术方案,指导帮助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进行抢修和加固。派出技术指导小组协助抗洪排涝和工程抢险;加强对重点水利防洪工程的监控、防护和调度。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协助各乡镇(街道)或县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险情处置和灾害影响区人员转移和安置。

公安、交通、公路、铁路等部门保障交通设施的防洪、防涝安全;保障抗洪排涝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根据转移人、财、物所需运力情况,及时组织运力,安排车辆船只,保证人员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

教育部门向师生发布预警信息,并做好在校师生的安全管理或安全转移工作。

旅游部门组织做好旅游景区的防洪防涝安全工作;做好因暴雨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撤离、救助工作;及时关闭受洪涝灾害影响的景区。

住建部门督促在建工程加强安全检查和加固工作;协助城区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防洪防涝和抢险救灾工作。

综合执法局要保障所辖区防洪排涝设施的安全运行;协调、指导做好相关市政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

公安部门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

民政部门核实有关灾情,及时向县防指汇报。

经信部门做好行业防汛工作;协调商业企业做好灾区居民日用生活消费品的供应工作;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和器材的调配供应。

卫生部门及时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并安排医院救治,调集救助药品和医疗器械供抢救现场和灾区使用。

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和及时拨付救灾补助资金;协调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通信部门保障抢险救灾期间通信通畅,及时抢修损坏的电信设施,调派应急通讯车到县防汛指挥部待命。

供电部门切断洪灾危险区供电电源,并提供防洪抢险及排洪排涝用电需要,及时抢修损坏的供电线路,调派应急供电车到县防汛指挥部待命。

附件2:

郯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

县新闻中心把握全县防汛抗旱宣传工作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

发改委:组织、协调防汛抗旱所需的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

县教体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做好教职员工、学生水旱灾害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节水意识,提高其避险自救和互助能力,做好校舍安全排查和维护,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县工信局负责指导汛期工业行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期间的应急无线电频率保障。

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城乡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做好河库清障及抢险救灾道路通行工作,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

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灾市级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住建局:负责防汛职能、做好房屋、市政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和防台风工作,组织城市规划区应急供水工程实施。督促城市规划区内物业管理机构做好地下车库等易积水区防洪排涝工作;加强汛期城市规划区内危旧房屋安全督查工作,指导汛期全县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供气、供水等公用设施的汛期安全运行。

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内违法建设整治;督促城区建筑垃圾清理和市内路面垃圾杂物清除。

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优先运送抗洪抢险、防疫、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

水利局: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防洪排涝及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防汛岁修、应急处置和水毁修复,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局:负责监测、发布农业灾情;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并报市防指;负责组织水产抗灾和恢复工作,及时提供水旱灾区水产灾情;负责组织调用农业机械参加防汛抢险和抗旱减灾工作;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和农田排涝及抗旱工作。

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汛期市场管理,整顿流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活重要必需品的供应;协助做好防汛物资供应。

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汛工作,及时组织、协调、监督各旅行社、饭店、旅游景区(点)加强汛期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并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旅游系统的安全度汛方案,制订各景区及重要景点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团和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

委: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做好灾区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县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措施建议,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灾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县应急局:组织协调较大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调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水旱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防洪抗旱抗台风期间食药品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做好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的监控和供应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单位自身的防汛安全工作。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储备规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购置、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和降水、土壤墒情等等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预警和滚动预报,并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县河道管理局:负责沂沭河直管河道防汛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沂河、沭河等直管工程的防洪预案;负责沂沭河等直管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和调度运用;组织开展沂沭河直管河道、堤防的检查巡查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沂沭河直管河道的防洪抢险工作;组织开展沂沭河直管防洪工程的应急处理、水毁工程修复。

供销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供应;负责组织提供抢险人员和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必需物资。

县地震监测中心负责防洪工程周围地震的监测,及时向市防指以及水库、堤坝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有关震情,提供防汛抗旱所需的地震监测资料,指导防震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防汛安全,组织做好市防指、防洪工程和设施的电力保障,做好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尤其是抢险现场的应急电力供应。

中国移动郯城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通信畅通。

中国联通郯城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通信畅通。

中国电信郯城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通信畅通。

石油公司:负责做好防汛抗旱所需油料物资的调拨供应。

中国人寿郯城分公司:负责投保群众因洪水灾害发生人身伤亡的理赔工作。

人保财险郯城分公司:负责投保财产因洪水灾害造成损失的理赔工作。

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和郯城县消防大队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洪抗旱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