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slscj/2018-000009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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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8-26 | [ 公开日期 ] | 2018-08-2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各级河长、各级河长联系单位,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
近日,山东省河长办下发省总河长令第2号令《关于做好当前河长制湖长和防汛工作关键事项的通知》,县河长办制定了《贯彻落实省总河长令第2号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已将《方案》呈报县级总河长刘连栋、陈海玲同志,经县总河长审阅同意。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郯城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