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lyj/2018-000011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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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5-22 | [ 公开日期 ] | 2018-05-22 | [ 有 效 性 ] |
为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有效控制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的扩散与蔓延,保护生态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飞防作业时间
根据虫情测报情况,适时开展飞防。
第一代飞防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20日,每天早上5:00至晚上19:30。
第二代补防时间:2018年8月1日至8月20日,每天早上5:00至晚上19:30。
二、飞防区域及面积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2018年飞防作业面积约50万亩。重点飞防我县主要交通要道(京沪高速、胶新铁路、205国道、310国道、省道)、主要河流(沂河、沭河、白马河等)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的林木以及疫情发生区的村庄、片林、林网。涉及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
三、飞防技术指标
(一)飞机机型。选用直升机。
(二)飞行高度。在无障碍物区域飞行高度严格控制在距树梢5-10米以内;有障碍物区域飞行高度在保证飞行安全的前提下,由机长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最大限度的压低飞行高度。
(三)飞防药剂。所用药剂是符合国家飞防标准的生物制剂或仿生物制剂,如25%灭幼脲Ⅲ号、0.5%的甲维盐、苏云金杆菌等,每亩用原药50克,用尿素作沉降剂(每亩10克),所用药物对人、畜、禽类安全,对环境无污染。
(四)飞防限制。风速超过5米/秒时(4级风)、雨天、轻雾或温度超过35℃时停止作业。
(五)作业记录。飞防时安排专人记录飞防架次。对每架次起飞、降落时间、飞防的大致区域、药物配备等进行现场详细记录和监督。
(六)飞防面积的确定。飞防面积按载药量200公斤防治作业面积1000亩计算,每次飞防填写飞行作业面积记录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派一人记录每架次喷防亩数,并经双方签字认可,作为结算面积依据。
四、飞防效果检查
(一)飞防效果检查方法
1、飞机喷洒药液密度检查。飞防前,在每个架次作业区根据不同林分类型,设置1块标准地,在每块标准地的林缘下部背风向放置1张A4红色纸张。飞防后,按既定标准检查单位面积着药滴情况。
2、网幕幼虫基数检查。飞防前,在飞防区域内的片林、林网、村庄四旁设立标准地,每个标准地调查100株标准株,调查并记录网幕数及虫株率。飞防后第7天、15天,分别调查标准株上的网幕幼虫的死亡情况,填入调查表,统计虫口死亡率。
(二)飞防效果检查结果统计
根据每次调查情况,认真填写记录。调查结束后将调查表格等相关资料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全部上报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五、飞防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县政府成立美国白蛾飞防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利水产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丝绸公司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林场、农场责任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协调组、宣传组和专业组。有关乡镇、单位要成立飞防指挥部,全力以赴搞好飞防工作,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二)加强宣传,提高飞防安全意识。飞防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飞防知识宣传,公示飞防作业时间、作业区域,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飞防的意义,配合飞防工作开展,避免造成恐慌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周密部署,消除次生危害。飞防区域内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林场、农场等单位要做好食品、饮水、虾蟹养殖、桑蚕养殖、放蜂以及蚂蚱、豆天蛾、土元等特种养殖业的保护工作,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确保飞防工作的绝对安全,减少因飞防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飞防前,县政府与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林场、农场等签订飞防责任状,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林场、农场给养殖户下发美国白蛾飞防告知书,督导其按规定采取防范措施,一旦飞防对桑蚕、蜜蜂等产生药害,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林场、农场负责解释、处理等善后工作。
(四)技术保障,确保防控质量。飞防前,县林业局负责确定飞防边界、飞防区域、飞防路线,绘制1:50000飞防地图;飞防期间,安排专人在飞机起飞现场监督飞防次数、用药量以及飞防区域和面积,以足额达到飞防任务量。同时,安排专人观察飞行路线和喷药密度,及时反馈至飞防公司,纠正偏差,以确保达到预期的飞防效果。
(五)加大投入,保证飞防需要。为保障飞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财政局要做到优先安排、重点保证,把防控经费列入专项预算,同时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确保飞防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