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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2018年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lyj/2018-000011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8-01-24 [ 公开日期 ] 2018-01-24 [ 有  效  性 ]

为切实做好2018年我县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坚决杜绝松材线虫病的传入危害,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省林业厅、市林业局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县松林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林地面积55.6万亩,其中松林面积1.15万亩,树种以黑松、赤松为主,主要分布在郯城街道办、高峰头镇、红花镇、泉源乡、马陵山景区等五个乡镇(街道、景区)和清泉寺林场、马陵山林场两个林场。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生松材线虫病。

二、防控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森防方针,以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生态安全为目标,以普查监测为重点,建立完善的预防预警体系,加强检疫、测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决杜绝松材线虫病的传入,切实维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三、防控目标和任务

(一)防控目标

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要贯彻“全面普查,严密监测,加强检疫,大力除治,彻底根除”的防治策略。防控主要目标为:一是全县辖区内力争不发生松材线虫病,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组织扑灭;二是加强普查监测,监测覆盖率要达到100%;三是严格调运检疫,加强复检,坚决禁止来自疫区的松类植物及其制品,检疫复检率要达到100%。

(二)防控任务

1、全力做好监测点和检查站的监测工作。加强清泉寺林场、马陵山林场设立的6处进山口检疫检查站的管理,严格做好进山涉木材料的登记、检查工作,严防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进山入林。清泉寺林场检疫监测点,要长年开展监测工作,在松林附近悬挂松褐天牛诱捕器对成虫进行监测、诱杀,按规定使用维护诱捕器,并做好统计工作。

2、做好春秋两季普查。对全县范围内所有松林每年于春季(4-5月),秋季(9-10月)开展两次普查,全年完成普查面积2.3万亩次,对枯死松树要取样鉴定,发现疫情,及时上报,严密封锁,迅速除治,坚决根绝。

3、风景旅游区、交通要道、木材集散地、重要工矿、电网改造工地周围松林等重点地区要经常检查和监测。加强对涉木企业特别是涉松企业的监管,禁止使用疫木及其制品,做到及时发现,及早除治,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果断措施给予拔除。

(三)防控区划与对策

1、重点预防区:清泉寺林场、马陵山林场、高峰头镇地震断裂带风景区、红花镇等范围内的近熟林、成熟林区。防治对策是:常年开展普查、监测,实施封山育林,加强检疫封锁,发现死亡松树及时取样鉴定、上报、清理,乡镇(街道、景区、林场)配合林业局搞好复检和产地检疫工作,防止疫情传入。

2、一般预防区:重点预防区以外的松林,沿山各乡镇(街道、景区、林场)辖区内的幼龄林。防治对策:加强产地检疫,搞好监测普查,一旦发现疫情,进行彻底除治。

四、防控技术措施

(一)普查监测

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要求,做好春、秋两季的松材线虫病的普查监测工作。

1、全面普查。

每年春季4-5月,秋季9-10月对本县辖区内的所有松林进行2次普查,重点是林场、松木制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建筑工地、木材集散地、移动通讯站、高压线塔、电缆线路、光缆线路及高压线路等地区附近的松林进行全面普查。主要查清枯死松树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松褐天牛危害情况,对可疑发病林分进一步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分离鉴定,确定是否发生疫情。

2、巡查监测。

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护林员在巡查时,一旦发现松树异样或枯死,应立即上报,由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是否有感病症状,若有感病症状,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3、定点监测。

在清泉寺林场设立的固定检疫监测点,进行常年监测,发现松树枯死立即取样上报进行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4、诱捕器监测。

在清泉寺林场、马陵山林场于松褐天牛羽化期在林间设置诱捕器诱捕松褐天牛活体进行监测。

(二)检疫封锁

一是对辖区内的木材市场、物流公司、重点建设工程、加工企业等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其相关信息,建立基础性档案,签订《禁用疫区松木及其制品承诺书》,定期对涉松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检疫检查。二是充分发挥检疫检查站的作用,严禁从松材线虫病发生区调入松苗、松木及其制品。要严格检疫松木及松木包装制品,发现疫情就地销毁。交通、公路、铁路、邮政、电讯、部队等部门要协助林业部门搞好检疫工作,防止疫情传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

为加强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确定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为我县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领导机构,负责全县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县政府对本辖区内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财政、林业、住建、环保、交通、工商、水利、邮政、电力、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要把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工作纳入各类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政府防灾减灾工作的议事日程,层层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预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乡镇(街道、林场)应相应成立由乡镇长(主任、场长)任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松材线虫病的预防与除治工作。乡镇(街道、林场)负责制定本辖区具体松材线虫病预防实施方案和组织防控工作,将监测普查、防控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员、山头、地块。实行政府、林业“双线”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防治责任。一旦发现疫情,指挥部应按程序进行疫情确认、报告,并根据《植物检疫条例》规定,依法划定封锁范围,发布封锁令,清除病源,处理疫木,防止疫情扩散。

(二)加强技术指导,提高科学防控水平。

县林业部门要认真做好基层监测和防治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特别是做好乡镇和村级监测员、护林员的培训,提高普查监测、防治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防治水平。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

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的严重危害性和开展预防除治工作的重要性,普及松材线虫病的基本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除治意识,争取群众支持,并参与到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中,从而有效地阻止松材线虫病的传入,保护我县的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四)确保资金投入,提高防控保障。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各级财政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的投入力度,列入财政预算,做到优先安排,重点保证,不断加强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我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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