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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 索  引  号 ] 0130-09_E/2018-0104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1-05 [ 公开日期 ] 2018-01-0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今年以来,郯城县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对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整改,有效防范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17年市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已全部整改,情况如下:
  1、国网临沂供电公司:郯城县110kv南昌线#20-#25、北龙线#31-#36线下存在大量树木,最近距离约3米。若线路发生跳闸,将引发大面积停电事故。整改时限2017年3月30日,已按期整改完毕。
  2、国道310线高峰头镇立交桥东路段集市占道。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已按期整改完毕。
        3、国道205线高峰头镇曹村路段集市占道。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已按期整改完毕。
        4、国道205线红花乡驻地路段集市占道。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已按期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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