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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天如何应对“风险”
[ 索  引  号 ] 0130-09_E/2018-0104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1-05 [ 公开日期 ] 2018-01-0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风力达4级以上时,旅游场所要暂停游船活动和高空游览设施。
        风力达5级以上时,建筑施工单位要停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拆除、升降等作业。
        风力达6级以上时,应停止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禁止室外明火作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强对敞开式和半露天式库房防风措施,加强检测、报警仪器的防风、防尘检查。
        加油站、油库及时检查并加固站内罩棚、广告牌、标志牌立柱等薄弱部位,停止高空作业。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加强对库房屋顶及门窗的检查,防止被掀翻。
        矿山企业应停止露天开采系统、排土场和地面煤仓起重以及高(空)处生产作业,加固露天作业设备,必要时撤离相关人员。
        加强用火管理,在大风天气禁止室外用火,禁止乱丢烟头、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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