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qxj/2024-000007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气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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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2-11 | [ 公开日期 ] | 2024-02-1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气象台2024年02月11日03时46分将大雾黄色预警信号升级为大雾红色预警信号:目前我县城区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预计今天凌晨到上午我县全部镇街大雾天气仍将持续,请注意防范大雾天气对交通带来的不利影响。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应急工作;
2.有关单位按照行业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如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暂时封闭,轮渡暂时停航等;
3.驾驶人员根据雾天行驶规定,采取雾天预防措施,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合理行驶方式,并尽快寻找安全停放区域停靠;
4.不要进行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