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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mzj/2020-000024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30 [ 公开日期 ] 2020-12-30 [ 有  效  性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61号)、《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鲁民〔2010〕62号)和《临沂市民政厅、临沂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临民〔2018〕108号)等有关规定,对社会散居孤儿按照每人每月920元的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020年12月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4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50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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