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18-000003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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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6-19 | [ 公开日期 ] | 2018-06-19 | [ 有 效 性 ] |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鲁民〔2014〕28号)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省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我县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2018年度第二季度发放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共计1.224万元。
郯城县民政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