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xrb/2019-000003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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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11-15 | [ 公开日期 ] | 2019-11-1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是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为契机,制定《郯城县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暨宣传教育“筑网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人行等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在全县656个村庄和110个社区张贴、播放《拒绝高息诱惑 远离集资诈骗——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短信,在电视台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制作易拉宝40、宣传展板等。
二是出台《关于做好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的通知》,有效打击和遏制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三是按照山东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和临沂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组要求,现将《山东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网贷资金存管相关文件的通知》(鲁网贷整治办函[2019]1号) 转发给各行,要求已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开展资金存管业务,落实好存管测评、重大事项报送、退出安排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对在商业银行开立的网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进行查封、冻结、扣划时,商业银行应及时向网贷机构注册地P2P网贷风险相关监管部门报告。未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计划开展此项业务时应通过网贷资金存管测评并满足相关文件要求后方可开展。
四是下发《关于印发<全县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做好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维护金融发展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