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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社会弃婴入院程序
[ 索  引  号 ] 0108-17_C/2017-0523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21 [ 公开日期 ] 2017-03-21 [ 有  效  性 ]

   接收社会弃婴工作由收养办负责,其它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接收,接收手续必须齐全完整,手续不齐全者有权拒绝接收。

    一、公安部门携弃婴及证明(捡拾人证明、捡拾人报案证明、群众报案后查找不到弃婴亲生父母下落的证明)到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盖章。

   二、公安部门到综合医院为弃婴查体。

   三、公安部门携弃婴及健康查体表到儿童收养办公室。

   四、公安部门出警人员填写送养人信息表。

   五、收养办为弃婴照相、盖手(足)印。

   六、收养办填写捡拾弃婴登记表。

   七、收养办填写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入院登记表。

   八、手续齐全后将弃婴送到儿康部。

 

接收单位:临沂市儿童福利院

联系电话:0539-860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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