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17-06_C/2018-0601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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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6-01 | [ 公开日期 ] | 2018-06-0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深入贯彻市总河长会议和全县农村综合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涉河湖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庙山党委、政府根据市、县河长办《2018年 “清河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要求,多措并举加大河湖整治力度,彻底解决河湖“八乱现象”。5月30日下午,郯城县河长制办公室、郯城县沂河县级成员联系单位县水利水产局、县级成员联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和庙山镇人民政府在沂河庙山段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河行动回头看联合行动,本次活动共计出动人员40余人,铲车一台,收缴船只3艘,清理网箱、地笼等共50多个,将深藏在水下的危害水环境的地笼、网箱彻底清理出来。
自全县农村综合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庙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摸底排查到位。全面完成河湖问题核查任务,对先期排查的问题逐一核实认定,摸清河湖问题底数,分类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配备精干力量,成立镇综合执法中队,常态化沿河巡查巡视,坚决打击沿河非法私搭乱建、坚决取缔网箱非法养鱼。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落实河长制,明晰职责分工,各社区、村是各行政区域内“清河行动”回头看的责任主体,严格督导考核。
四是长效机制到位。建立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实现管理责任主体到位。多措并举严防水质反弹,确保实现水清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