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lscj/2021-000001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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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1-18 | [ 公开日期 ] | 2021-01-1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日前,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表彰全省“担当作为好书记(好干部)”“干事创业好班子(好团队)”的决定》,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被授予“干事创业好团队”称号。

中央关于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的两个《指导意见》印发后,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提早谋划布局,迅速研究制订并先后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山东省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全面抓好推动落实。2017年底和2018年9月,先于国家规定时限要求提前6个月和3个月分别完成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高于国家设立省、市、县、乡4级河湖长的标准分别建立了省、市、县、乡、村级5级河湖长,共落实5级河长63769名、湖长10450人,基本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先后组织清河行动、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水库垃圾围坝整治、“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及“回头看”等多个专项行动,整治河湖违法问题8.5万余处,清理规范黄河岸线项目550余处,特别是2019年河湖清违清障整治“四乱”问题1.9万余处,实现9800多条河流、5904个湖库全覆盖,全省明显河湖违法问题动态清零。河湖面貌焕然一新的同时,为畅通河道行洪,有效抵御台风“利奇马”以及局地强降雨带来的洪涝灾害提供了坚实保障。

成绩和荣誉的取得不是终点,而是向更高目标和更大荣誉进军的起点,相信“干事创业好团队”的称号一定会激励这个优秀的团队在新的起点上,沿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向着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确立的新目标新规划发起新的冲锋,争取更大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