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lscj/2020-000018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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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12-28 | [ 公开日期 ] | 2020-12-2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日前,《中国水利报》用2个整版专题报道了沂河示范河湖建设,刊发文章《沂河桃李布春晖——聚焦沂河示范河湖建设》,图文并茂介绍了临沂自2019年11月以来沂河示范河湖的建设情况。

2019年11月,沂河入选水利部遴选的第一批示范河湖建设试点名单,成为山东省唯一入选河流。根据建设要求,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沂河将建设成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为全国河湖管理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供样板。
今年11月16日至18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组织验收组对临沂市沂河全国示范河湖建设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论,沂河全国示范河湖建设以99.5的高分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这是继2017年入围首届十大“最美家乡河”之后,沂河获得的又一国字号殊荣。

临沂市不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管理体系。河长办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分办、督办作用,河湖管理保护相关部门明晰责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层层织密河湖管护责任网。水利、水管、生态环境保护、城管等多部门强化协同,完善区域水资源调度和闸坝联合运行,做好生态补水,改善河湖水质。
在河流沿线设置河长公示牌,明确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公开监督举报,保障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利用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广播宣讲等多种形式,宣传河湖治理保护成效和河(湖)长事迹,提升群众对水环境治理保护的参与度和关注度,营造全社会护河爱河的良好氛围。
完善四级河长体系的同时,临沂市还充分发挥各类“民间河长”的作用。“企业河长”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优势,主动参与河湖的治理和保护,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联动治水;聘任“社区河长”,制定了《“社区河长”护河巡河试点项目工作方案》;聘任社会监督员,让他们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一系列做法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建美好河湖环境、共享发展成果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保护河湖的强大合力。
治水之路,任重道远。下一步,临沂市将以切实有效的行动和举措,进一步发挥沂河示范河湖建设的引领作用,持续调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公众参与保护的积极性,推动全市河湖水环境面貌持续改善,实现幸福河湖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