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25-/2016-120202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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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07-15 | [ 公开日期 ] | 2016-07-15 | [ 有 效 性 ] |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郯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单位:郯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 2台4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2台130t/h生物质水冷振动炉排生物质锅炉。分期建设,一期建设1台4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1台130t/h生物质水冷振动炉排生物质锅炉;二期建设1台4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1台130t/h生物质水冷振动炉排生物质锅炉。
建设地点:郯城县庙山镇
主要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为锅炉、风机及烟囱组成的燃烧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辅助及公用工程包括供水系统、除灰渣系统、热力管网系统、供热首站、冷却塔,贮运工程包括燃料和灰渣等的贮存和运输;环保工程包括烟气治理及排放、粉尘尘源的控制、废水的治理、噪声控制和固废的处置及厂区的生态建设内容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郯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306552111
邮箱:wangwenj@chant-group.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址:山东济南历山路50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1-66570566 (Fax)
邮箱:lilijun3861@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建设单位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进行本项目的环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见图1。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郯城县特别是本项目厂址周围受影响的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欢迎广大居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
厂址选择合理性、工程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卫生防护及相应的工程避让、征地补偿等方面和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