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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0日建设项目办结情况公示
[ 索  引  号 ] 0125-10_C/2018-0530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30 [ 公开日期 ] 2018-05-3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3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9-6800558 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大厅二楼环保局窗口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批复文号

环评批复日期

1

山东沂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山东沂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片式半导体分立器件项目

位于李庄镇,租赁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19#及20#楼一至四层。

郯环评函〔2018〕110号

2018.5.28

  
附件【郯环评函〔2018〕110号山东沂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片式半导体分立器件及集成电路封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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