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zwfwbgs/2024-000006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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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4-12 | [ 公开日期 ] | 2024-04-1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9-6800558
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A328窗口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批复文号 |
环评批复日期 |
1 |
临沂倍康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
临沂倍康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卫生用品3000吨建设项目 |
李庄镇205国道与南环路交汇南270米 |
郯行审环字〔2024〕21号 |
2024.4.12 |
2 |
临沂茂华农产品有限公司 |
茂华农产品深加工预制菜项目 |
马头镇西爱国村东120米 |
郯行审环字〔2024〕22号 |
2024.4.12 |
3 |
郯城迪霏食品有限公司 |
郯城迪霏食品有限公司油炸食品加工项目 |
李庄镇205国道与南环路交汇南270米 |
郯行审环字〔2024〕23号 |
2024.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