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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结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zwfwbgs/2023-00003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11-03 [ 有  效  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9-6800558

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A328窗口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批复文号

环评批复日期

1

山东吉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吉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水性丙烯酸树脂及丁苯乳液、2万吨水性聚氨酯粘合剂、2万吨热熔胶、5万吨密封胶项目

郯城化工产业园恒通路与团结路交汇处西200m

临审服投资许字[2023]21050号

2023.10.30

  
附件【关于山东吉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水性丙烯酸树脂及丁苯乳液、2万吨水性聚氨酯粘合剂、2万吨热熔胶、5万吨密封胶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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