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生态环境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正文
2023年5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结情况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zwfwbgs/2023-000017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05-31 [ 有  效  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9-6800558

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A328窗口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批复文号

环评批复日期

1

临沂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

东方雨虹临沂绿色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李庄镇大官庄村西北约640m

郯行审环字[2023]36号

2023.5.30

2

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燃气余热综合利用项目

东郯城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西厂区

郯行审环字[2023]37号

2023.5.30

  
附件【郯行审环字[2023]37号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燃气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附件【郯行审环字[2023]36号东方雨虹临沂绿色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