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25-000026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5 | [ 公开日期 ] | 2025-12-2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文件依据 |
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24号) |
政策对象 |
企业借款人范围。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
贷款额度 |
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
申请条件 |
企业借款人范围。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
申请材料 |
1、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企业职工花名册、新增符合条件员工花名册。5、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6、最近1-2个月工资发放表。7、当月新增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原始凭据。8、企业与新增社保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9、企业上年度及本年度当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 |
办理流程 |
1、申请 2、创业担保贷款受理 3、转交银行放款 4、办结 |
办理时限 |
12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17室 |
办理结束告知方式 |
电话通知到银行签字放款 |
咨询电话 |
0539-28733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