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25-000017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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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8-13 | [ 公开日期 ] | 2025-08-1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文件依据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25〕7号)。
二、政策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
三、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年度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其中养老保险补贴不得低于100元/月、医疗保险补贴不得低于50元/月,原则上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四、申请材料
(一)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补贴需以下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毕业证复印件、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
(二)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毕业证复印件、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等。
五、办理流程
(一)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补贴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六、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或当场告知
七、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郯城县人社局就业服务股(师郯路15号1209室)
咨询电话:0539-622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