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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xfpb/2019-000016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9-09-29 [ 公开日期 ] 2019-09-2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扶贫办字〔2019〕43号)和《临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扶贫办字〔2019〕2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9年度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包括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含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返贫。各乡镇要重点关注已经纳入即时帮扶台账并且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条件的困难群众、受台风“利奇马”影响的农户和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并且尚未完成整改的脱贫人口。

(二)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包括返贫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

(三)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使用《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采集录入新识别贫困户基础信息;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贫困村信息对照表》、《自然村信息对照表》,更新录入返贫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建档立卡扶贫工作重点村基础信息;打印《历年帮扶措施信息对照表》,核实、采集、录入历年脱贫户(含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帮扶措施信息;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减少)情况表》(见附件2、3),更新录入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相关信息。

(四)即时帮扶人口摸底和信息采集录入。根据《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支持政策〉的通知》(鲁农委发〔2019〕6号)关于“建立健全即时帮扶机制”的要求,对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等可能致贫但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摸底监测,并及时开展帮扶。各乡镇要结合动态管理和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对全部农户进行摸底,符合条件的按照“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内公示”的程序进行认定,使用《即时帮扶人口信息采集表》(见附件4)采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五)脱贫监测户的摸底和标注。按照“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标准对历年脱贫户中不稳定户进行摸底监测,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研究后,使用《脱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见附件5)采集“返贫风险”指标,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和录入。

(六)建档立卡数据核实核准。通过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基础信息、帮扶措施等对照表,入户核实核准各项数据,对信息系统中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完善和修正。

二、进度安排

(一)培训部署。9月29日,县对乡镇部署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并开展业务培训。9月30日前,乡、村逐级进行部署培训。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10月1日至11月3日,组织基层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动态调整,完成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的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完成历年脱贫户帮扶措施采集核对;完成即时帮扶人口和脱贫监测户的摸底及信息采集。

(三)系统操作和数据录入。11月3日前,各乡镇将动态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视情况向市扶贫开发办申请开通信息系统相关功能。11月21日前,乡扶贫部门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11月24日至12月8日,国家和省市扶贫办同时开展数据分析,梳理识别纳入不精准、录入数据不实不准等问题,形成到户到人的问题清单并反馈各乡镇。乡镇扶贫办也要通过数据分析查找问题。

(五)问题核查。12月9日至18日,各乡镇根据反馈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组织专人认真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完善系统数据。12月19日至25日,乡扶贫部门在信息系统中对经核实的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12月25日至28日,市扶贫办对县区数据修改完善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再次反馈乡镇修改。

(七)开展工作总结。2020年1月1日至6日,各乡镇对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分析汇总后,报市扶贫开发办。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是年度重点工作,今年又增加新的工作内容,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作为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和检验教育成果的重点内容。各级扶贫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切实负起责任,重要问题要提请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

(二)加强业务培训。乡镇要切实加大对参与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到文件内容传达到位、工作内容培训到位。9月30日前,对乡扶贫办相关业务人员和乡镇包村干部、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第一书记全部培训一遍,使参与信息采集工作的人员充分熟悉、了解政策和业务。11月5日信息录入系统前,乡扶贫办要对系统录入人员进行操作培训,采用“五步工作法”开展数据录入工作,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数据质量。

(三)严把工作质量。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要严格按照《临沂市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要按照标准全面摸清即时帮扶人口和脱贫监测户底数并给予重点关注,有效防止新致贫和返贫。

(四)加强调研指导。动态管理工作期间,县扶贫办将组织对任务重、进度慢、问题多的乡镇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标准把握不严、程序履行不规范、数据采集不准确、工作进度慢等问题。各乡镇扶贫办要逐村开展业务指导和全面自查。

(五)严把数据质量。乡镇扶贫办要严把数据录入质量关,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加强与行业部门的信息比对,切实从源头上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贫困户家庭收入中的各项转移性收入,原则上通过与相关行业部门比对获取。对今年以来各渠道发现的错误数据信息,要在这次动态管理工作中一并解决。

(六)强化统筹协调。各乡镇要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重复进村入户和检查评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四、注意事项

(一)关于拟标注“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口信息更新。各乡镇要于10月底前对拟在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员的基础信息进行采集、更新、录入。

(二)关于帮扶措施采集。脱贫户帮扶措施指标中,只有“是否享受医疗救助”指标需要进行入户采集,其他指标信息通过系统内的项目信息、历年贫困户信息比对、行业部门数据交换等途径自动生成,需要进行入户核实修正。

(三)关于计算贫困户收入。贫困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低保金、养老金计入家庭收入。

(四)关于识别当年不能退出问题。对于当年新识别和返贫的贫困户,不论是否达到脱贫标准,均不能做脱贫操作。

请各乡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于10月8日前将乡镇和村级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人统计表汇总后(附件6、7)报县扶贫办信息统计组。

附件:1、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2、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3、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4、即时帮扶人口信息采集表

5、脱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

6、乡镇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人统计表

7、村级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人统计表

附件1

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一、基础信息

家庭住址: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县(市、区、旗)________乡(镇)_______村________自然村(村民小组)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选填):银行账号(选填):

A23识别标准(单选):□国家□省定

A24贫困户属性(单选):□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特困供养贫困户

A25军烈属:

□是 □否

A26计划脱贫年度

二、家庭成员信息

序号

A1

姓名

A2

性别

A3

证件

类型

A4居民身份证

(残疾人证)号码

A5

与户主

关系

A6

民族

A7

政治

面貌

A8

文化

程度

A9

在校生

状况

A10

健康

状况

A11

劳动

技能

A12

务工区域

A13

务工时间

A14失学或辍学原因

A15是否会讲普通话

A16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A17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A18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A19

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A20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A21是否享受人身意外保险补贴

A51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1

户主

 

 

 

2

3

三、致贫原因(可扩充)

A27a致贫原因1(单选项):□因病□因残□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动力□缺资金□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A27b致贫原因2(单选项):□因病□因残□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动力□缺资金□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A27c致贫原因3(单选项):□因病□因残□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动力□缺资金□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四、收入情况

A28工资性收入(元)

A29转移性收入(元)

A29d养老保险金(元)

A30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A29a计划生育金(元)

A29e生态补偿金(元)

A31财产性收入(元)

A29b低保金(元)

 

A29f其他转移性收入(元)

A31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A29c特困供养金(元)

A31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A32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五、生产生活条件

A33耕地面积(亩)

A34牧草地面积(亩)

A35水面面积(亩)

A36林地面积(亩)

A36a退耕还林面积(亩)

A36b林果面积(亩)

A37入户路类型

A38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A39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是 □否

A40危房等级

A41住房面积(平方米)

A42是否通生活用电

□是 □否

 

A43是否有卫生厕所

□是 □否

A44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

□是 □否

A45主要燃料类型

A46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是 □否

A47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是 □否

A48是否通广播电视

□是 □否

六、帮扶责任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帮扶(选派)单位名称

帮扶开始时间

帮扶结束时间

联系电话

1

2

3

填表人:联系电话:户主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2

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行政区划代码:户主姓名:证件号码:

序号

A1

姓名

A2

性别

A3

证件

类型

A4居民身份证

(残疾人证)号码

A5

与户主

关系

A6民族

A7政治面貌

A8文化程度

A9

在校生状况

A10

健康状况

A11

劳动

技能

A12

务工

区域

A13

务工

时间

A14

失学

或辍学原因

A15

是否

会讲

普通话

A16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A17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A18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A19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A20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A21是否享受人身意外保险补贴

A51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增加原因

1

务工地点

2

3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增加的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填报此表

2.增加原因包括(1)新生儿、(2)婚入、(3)户籍迁入、(4)刑满释放、(5)收养、(6)失联人口回归。填写增加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入填“2”。

附件3

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户主姓名

户主证件号码

减少家庭成员姓名

减少家庭成员证件号码

减少原因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有减少的贫困户,以村为单位填报此表。

2.减少原因包括(1)死亡、(2)婚出、(3)出国定居、(4)判刑收监、(5)户籍迁出、(6)农转非、(7)失联、(8)分散供养转集中供养。填写减少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出填“2”。

附件4

即时帮扶人口信息采集表

一、基础信息

家庭住址: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县(市、区、旗)________乡(镇)_______村

联系电话:

二、家庭成员信息

序号

A1

姓名

A2

性别

A3

证件

类型

A4居民身份证

(残疾人证)号码

A5

与户主

关系

A6

民族

A7

政治

面貌

A8

文化

程度

A9

在校生

状况

A10

健康

状况

A12

务工

区域

A13

务工

时间

1

户主

 

 

2

3

三、致贫风险

A52a致贫风险1(单选项):□因大病□因学 □因灾 □因残 □因突发事件 □因产业失败 □因就业不稳 □其他

A52b致贫风险2(单选项):□因大病□因学 □因灾 □因残 □因突发事件 □因产业失败 □因就业不稳 □其他

A52c致贫风险3(单选项):□因大病□因学 □因灾 □因残 □因突发事件 □因产业失败 □因就业不稳 □其他

四、收入情况

A28工资性收入(元)

A29转移性收入(元)

A29d养老保险金(元)

A30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A29a计划生育金(元)

A29e生态补偿金(元)

A31财产性收入(元)

A29b低保金(元)

 

A29f其他转移性收(元)

A31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A29c特困供养金(元)

A31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A32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填表人: 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5

脱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

家庭住址: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县(市、区、旗)________乡(镇)_______村

序号

户主姓名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

返贫风险1(必填)

返贫风险2

返贫风险3

1

2

3

备注:返贫风险包括:因大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其他

附件6

乡镇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人统计表

县区

乡镇

包镇县级干部

乡镇党委书记

乡镇分管领导

扶贫办主任

信息录入工作

负责人

信息审核工作

负责人

附件7

村级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人统计表

县区

乡镇

是否省扶贫工作重点村

是否市库区贫困村

乡镇包村干部

第一书记

村党组织书记

村级信息采集工作负责人

村级信息采集工作审核人

派出单位

姓名

注:村应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应,系统中有贫困户的村都应包含;没有第一书记的村可不填第一书记派出单位及第一书记。

郯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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