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市场监管 >> 正文
关于责成临沂嘉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限期为业主办理不动产证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fgjj/2020-000005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06-24 [ 公开日期 ] 2020-06-2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临沂嘉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开发建设的龙泉嘉园小区,已交付多年,至今未给业主办理不动产证,导致小区业主多次通过政务热线、集体上访等方式反映,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带来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和不稳定因素。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加快办理不动产证,限你公司做出如下整改:

你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小区的竣工综合验收工作,尽快办理相关手续,达到办证条件。

你公司要高度重视,抓紧制订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明确人员、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事项,尽快解决业主的办证诉求,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郯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6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