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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fgjj/2020-000005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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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6-24 | [ 公开日期 ] | 2020-06-2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临沂嘉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开发建设的龙泉嘉园小区,已交付多年,至今未给业主办理不动产证,导致小区业主多次通过政务热线、集体上访等方式反映,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带来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和不稳定因素。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加快办理不动产证,限你公司做出如下整改:
你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小区的竣工综合验收工作,尽快办理相关手续,达到办证条件。
你公司要高度重视,抓紧制订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明确人员、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事项,尽快解决业主的办证诉求,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郯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6月23日